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振兴南路111号201铺。
3、建设单位: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源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振兴南路111号201铺进行生产,主要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设计年进行检测2000个项目,出具2000份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建筑物为3层建筑,租用第2层、第3层进行项目经营,占地面积565.46平方米,建筑面积9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工艺有样品制备及预处理、检验测定、器皿清洗、消毒、数据分析等。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一起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前锋净水厂处理,最终排入市桥水道。
3、实验臭气、无机废气、有机废气、粉尘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引入“碱液喷淋(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5、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包含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实验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对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管理和暂存,并及时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
1、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颗粒物、甲醇、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苯无组织排放满足(DB44/2367-2022)表4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丙酮、环己烷、正己烷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排放限值要求;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3、目西面边界的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面厂界与邻厂墙面相连,不满足检测条件,故不布设点位检测。
4、经考察,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振兴南路111号201铺
邮 编:511450
联系电话:刘国金 13826129585
时 间:2024年12月8日-2025年1月3日